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今年的“中元节”是《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实施后的第一个重点祭祀节日,为倡导绿色文明的祭祀方式,深入推进《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推动全域创建文明城市,一起营造绿色、文明、有序的节日氛围,天津市委宣传部、天津市文明办、天津市民政局特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倡导厚养薄葬的时代新风,传承“尊老、敬老、爱老、孝老”的传统美德。不搞铺张浪费,拒绝抛撒纸钱、吹打念经、摆放及焚烧纸牛纸马等不文明行为。倡导以鲜花替代烧纸,以追思替代“送路”,文明环保、简朴庄重的殡葬礼仪和治丧祭扫方式,更好地缅怀逝者,传承良好家风。
(二)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倡导采用社区共祭、敬献鲜花、植树绿化、家庭追思、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安全的方式祭扫,提倡采用不取骨灰盒,用灵位牌或遗像等缅怀故人的“简约祭扫”方式;不燃放鞭炮、不焚烧纸钱,转变旧观念,树立新风尚。
(三)倡导生态安葬新风。倡导节地生态安葬,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天津。鼓励采用海葬、树葬、深埋、草坪葬、花坛葬等少占或不占地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更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造福子孙后代。
(四)倡导党员干部带头。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自觉遵守殡葬改革的新规定,带头低碳祭扫、文明节俭办丧事,带头生态安葬,宣传殡葬改革,监督和制止不文明祭祀行为,以实际行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广大市民朋友们,天津是我家、建设靠大家,为了我们的美丽家园,为了我们的健康,让我们共同携手,做文明殡葬、文明祭祀的参与者与志愿者,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摒弃殡葬、祭祀陋习,争做文明市民,树立时代新风。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关于殡葬、祭扫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殡葬、祭扫活动应当摒弃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
第三十四条 加强教育引导,推进文明祭扫,规范殡仪服务。
第七十二条 在殡葬、祭扫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一)在公共区域摆放纸牛、纸马等迷信用品,搭设灵棚,吹打念经,“送路”的;
(二)在道路、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纸牛、纸马、冥币等迷信用品或者花圈、花篮等丧葬用品的。
第七十三条 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没收,并处制造、销售金额三倍的罚款。
“我们在追思故人的同时,应该提倡文明、绿色、安全、有序的祭祀新风。”为此记者走访了多个社区,家住南开区的王女士告诉记者,以前每到中元节前后,小区周围一到晚上就乌烟瘴气,“各个路口都有人焚烧纸钱,既污染环境又有安全隐患。今年,随着文明条例宣传的深入和普及,大家对于殡葬的老观念也开始逐渐转变,不仅搭设灵棚、吹打念经的没有了,焚烧冥币、花圈、花篮等丧葬用品的也少了很多。”
“祭祀的方式有很多种,敬献鲜花、种植绿化、家庭追思、集体公祭等不仅能表达后人的哀思之情,也能营造低碳绿色的文明祭奠氛围。”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我们应该做移风易俗的践行者,让文明祭祀成为常态。”
这个中元节
让我们用文明行为扮靓文明城市!
让文明祭扫成为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