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殡葬服务

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是国家唯一授权的办理国际遗体转运业务的服务机构,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国际间运送尸体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凡是境内外运或由境外内运尸体和殡葬活动,统一由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负责承办,其他任何部门(包括外国人在中国设立的保险或代理机构)都不得擅自承揽此业务。国际运尸网络中心天津办事处为该组织在天津的专设机构,具体负责华北、华中各省、区和天津地区的国际殡仪服务及涉外业务。

  中国殡葬协会国际运尸网络服务中心天津办事处

  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北辛道20号

  邮编:300122

  电话:022-27716792, 022-27325355

  联系人:梁博 18602660233

  一、遗体(骨灰)外运,托办方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1)亡人护照(复印件);

  2)亡人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公安部门尸检证明(非正常死亡必须提供);

  3)驻华使馆证明(证明亡人身份,死亡原因);

  4)公证书(根据亡人国家尸体入境要求提供);

  5)收件人的姓名、地址、电话传真(英、中文);

  6)尸体移运证明。

  二、境外遗体(骨灰)内运,托办方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1)亡人护照;

  2)死亡所在国出具的死亡证;

  3)死亡所在国海关出具的证明;

  4)死亡所在国卫检、警方出具的证明;

  5)尸体内运批准入境证书(外事或侨务与公安部门同时开据);

  6)尸体内运安葬证明(由安葬地县以上民政部门开据)。

  办事处依照托办方提供的证明,办理相关手续。

离、退休干部骨灰安放申请表填报说明

(一)新办骨灰安放(简称“新存”)。离、退休干部所在单位所属区县、市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驻津单位老干部管理部门负责填写《离休干部骨灰安放申请表》或《干部骨灰安放申请表》一份,并审核盖章后,由家属携带表格到殡仪馆(所)办理骨灰安放手续。

(二)续办骨灰安放(简称“续存”)。已安放在干部骨灰安放区域内,且持有“离休证”的家属,可凭“离休证”到骨灰安放地的殡仪馆(所)直接办理。已预交年度费用的,可由家属凭《离休干部骨灰安放证》及骨灰安放收据,到原存殡仪馆(所)办理预交费用退费。

(三)新存、续存骨灰每期5年,期满后可续存。新存、续存骨灰应遵守殡仪馆(所)骨灰管理相关规定。

(四)副市级(副部级)以上离、退休干部故去,单位审批完毕后需到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进行骨灰安放位置审批,再到殡仪馆(所)进行骨灰安放手续办理。

咨询电话:88134949     咨询时间:8:30—17:00

关于骨灰安放证明变更等相关证明

来源:天津市殡葬事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05-12 15:54

以下表格适用于天津市第一、二、三殡仪馆、天津市殡仪墓地事务服务中心(天津寝园)的《骨灰安放证》丢失补办及变更持证人等相关手续办理。请根据所需办理的业务项目,提前下载并据实填写相关表格内容,确保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咨询电话:

第一殡仪馆:17512241448    第二殡仪馆:24373038

第三殡仪馆:87985326       天津寝园:28589765

咨询时间:8:00—14:00

附件一《骨灰安放证》相关业务办理流程;

附件二《骨灰安放证》变更持证人声明;

附件三《骨灰安放证》变更持证人委托书;

附件四《骨灰安放证》补办委托书;

附件五《骨灰安放证》补证证明。